婚外情:如何在宾馆中保障安全与合法性?
婚姻的悲剧,从没有安全感开始。
这是民政局发布的一组扎心离婚数据,你对婚姻有多少信心?
▲近9年结婚、离婚数据
可以看出,9年来,结婚率在下降,但离婚率却在持续增高。
甚至,更有某机构统计:在中国离婚最多的城市,离婚率竟然高达39%。
也就是说,每10对新人结婚,就有将近4对夫妇离婚!
不过也不难想象,两人结婚后,风花雪月变成了柴米酱醋,容易忽视对方的感受,缺少了当初的那份体贴,开始忙碌地经营家庭生活。
夫妻之间沟通逐渐变少,终日忙忙碌碌,本身因为爱组成的家庭,昔日的浪漫和爱意在日常生活中消磨殆尽。
再如胶似漆的情侣,最终也难免变成睡在上铺的兄弟。
1 婧的苦恼
婧和他的老公曾是人人羡慕的模范夫妻,恋爱5年,修成夫妻。结婚10年,婚后一儿一女,人生赢家。
婧的老公在互联网创业风口到来前进入一家科技公司,乘风而起,迅速实现了财务自由。
婧的房换进了四环,车换成了Model S,一儿一女进入私立学校
大部分女人想要的,她都有了
周围闺蜜的艳羡也慢慢激发不出她的虚荣
她的笑容越来越少
内心的愁苦,只有她知道:
她已经越来越离不开她的老公
她越来越不了解她的老公在想什么
她无法分辨她的老公的话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她根本不知道她的老公到底有多少钱
焦虑、烦躁、不安
她想逃离
可事,她害怕:她不知道离开她的老公,她能否保持现在的生活品质
包包、手表、钻戒、随心所欲的出境游
她也不知道,如果她被抛弃,她还有什么能力养活一儿一女?
她有时候在想,如果真的离婚了,下一个人,能否有她老公优秀?
婧想知道,如果,如果有一天,要分开了,她能得到什么?会失去什么?
2 婧的准备
婧的一个朋友,是律师,帅帅的
有点像《精英律师》里的罗槟(没看过的,可以参照本头条号的头像)
婧问他三个问题:
哪些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她的老公出轨了,该怎么办?
怎么防止他转移或隐匿财产?
律师给了三个回答
律师说: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婧的老公的工资、奖金、他在公司的股份、知识产权的收益(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商标等),他们婚后购买的房、车、车位、还有婧和她老公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并且,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财产,只要是在婚后取得的,就属于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婧有两套房屋
一套是婚后老公家里出资购买,登记在他老公的名下
另一套是婚后老公自己购买,登记在婧的名下
对于这两套房屋,需要区别对待。
对于第一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第一套房屋,是婧老公的个人财产,婧无权分割。
对于第二套,因属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婧有权分割。如果婧的老公在婚姻中有家暴、与他人同居、多次出轨的情形,婧可以适当多分。
二、如果婧的老公出轨怎么办?
出轨的相关证据收集指南
1. 保证书或者悔过书,证明其有出轨的事实。
2. 照片、录音、视频等证明女方有出轨的事实。
3. 家人或者其他人的证人证言。(如:居住地房东或邻居的证言)
4. 对 方在聊天工具上(如:书信、短信、微信、Email等)自认出轨的聊天记录,要文字版与电子版。
5. 对方与其他人的开房记录、酒店登记入住记录或是与他人开房被公安机关记录在案的证明。
要注意(出轨证据详解)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出轨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出轨证据的理解,确保出轨证据的合法性,以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如果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在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三、怎么防止他转移或隐匿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证据收集指南
1. 房子产权证、房子相关合同、房子相关出资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房子相关司法文书。
2. 银行转账记录、现金付款的发票、收款收据、采用支票付款的收据。
3. 银行存款记录、相关银行账户信息。
4. 著作权证书、出版合同、图书底稿等。
5 其他第三人的借条、借款合同、借据等。
6. 借款时的转账记录、汇款凭证。
7. 债务人的还款、转账记录。
8. 债务人的自认。(可以是出庭作证、可以是录音、录像)
9. 欠条、欠款合同等。
10. 还款、转账记录、汇款凭证。
11. 债权人的转账记录、汇款凭证。
收集不到证据也没有关系,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调查,由法院来取证。
3 婧的改变
婧了解了这些后,她知道
以上种种,仅是一种未雨绸缪
只有做好最坏的准备,才能争取最好的结果
她要做的,并不是一定要去怀疑自己的老公
并不要把自己的生活搞成怨妇
生活中,还有更多有意义的事等着她去做
没有读过的书
没有去过的地方
太多太多
她想要的也有太多太多
但是这一番,她知道,她最需要的
是一位律师朋友
有问题可以咨询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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