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执行担保期限竟暗藏玄机?99%人不知道的隐形截止日,一不留神担保人直接免责!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31 21:30:01 阅读 42
债务担保人有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而担保人与债权人要签订担保合同,就担保的相关问题进行约定,如担保方式、担保债务的范围等,那么民法典执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法典执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自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四条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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