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笔录竟成“法律催命符”?一纸签字,能否真让纠纷彻底了结?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9-03 15:30:01 阅读 104
双方在发生纠纷之后,如果能够很好的处理的话,一般都是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这个时候最好进行调解,那么调解之后有了笔录是否会有法律效力?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调解笔录有效力吗
就有法律效力。
其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于2004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三条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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