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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履行合同的法定事由:预期违约、丧失履约能力或对方严重违约,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可以中止履行。那么,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有: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叫合同的中止履行

  合同的中止履行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在后履行一方出现危及本方债权实现的法定情形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这在民法典理论上称为不安抗辩权。

  三、中止履行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

  中止履行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

  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什么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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