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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销与失效时间的认定标准及法律依据精析

  要约是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指当事人想其他人签订合同时,向受要约人发出的,希望受要约人同意的一种行为,而要约在受要约人明确接受时生效,那么要约撤销和失效的时间如何确定?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要约撤销和失效的时间怎样确定

  要约可以撤销。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

  (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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