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撤回VS撤销: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天壤之别?你真的分得清吗?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26 15:30:01 阅读 84
相信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有很多的人对于要约都不是非常的清楚,其实在要约方面也是做出了很多的规定的,其中就包括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那么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有什么区别?要约的特点是什么?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有什么区别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
1、要约的撤回
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回要约。
有两个条件:发出撤回的通知;
撤回的通知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
撤回要约的效力是阻止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
2、要约的撤销
要约生效后,相对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
有三个条件:发出撤销的通知;
撤销的通知须于相对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
要约属于可撤销的要约。
三种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出了准备工作。
3、要约撤销的效力
要约被撤销后,要约失去效力,相对人丧失承诺的权利,因为承诺的对象必须始终是正在生效的要约。
要约人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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