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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属民事纠纷,侵占罪系刑事犯罪,核心区别在于主观非法占有意图与法律后果。

  捡到他人的物品应该及时上交,如果擅自占用,自己使用,则属于不当得利,这样对方找到遗失物后,可以要求赔偿。不当得利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碰见的,如侵占他人遗忘物构成不当得利。那么,不当得利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由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当得利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

  3、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其特征为:

  (1)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4、侵占罪有严格的犯罪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5、特殊情况下不当得利也可以演变成侵占罪。

  在很多时候我们进行对别人利益的侵占就是犯下了罪行,但是很多时候我们的不当地理罪也可以转化为侵占罪,在某些特说情况下,所以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些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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