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法律常识

原告撤诉后果:诉讼终结、诉讼费减半、可再起诉,但可能影响权利主张效力。

  遇到民事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作为原告,对于自己提起的诉讼是允许其撤诉。按照规定,原告撤诉的话,此时诉讼费是会减半收取。并且一旦撤诉,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那到底原告撤诉的后果都有哪些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原告撤诉的后果都有哪些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二、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声明:本文由"官方整理"发布,不代表"知识信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cn.idcdaohang.com/law/607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