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将承担刑事责任,依法严惩以维护医疗秩序与生命安全。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30 17:30:01 阅读 78
现今非法行医的现象还是不少,特别是在一些偏僻地区。俗话称为“赤脚医生”,实质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这种人是没有获得医师资格证的。那么,如果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话,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要承担什么责任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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