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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用途和转让规则大不同!

  现在全国各地的拆迁或征收项目遍地开花,对于一些位置不是很明确的地方,被征收人总是困惑自己的土地究竟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现在我们就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国有土地”,什么又是“集体土地”,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人不同: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2、用途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

  (1)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

  (2)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2种:

  (1)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

  (2)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

  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

  尽管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划分,但是法律总是有相应的兜底条款以及比较模糊的地带。在现实操作中,总会出现难以区分的情况。而征收方为了最大限度的控制补偿成本,有时会故意模糊待征收地块的土地权属性质,甚至动用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来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而实现降低补偿数额的目的。在遇到模棱两可的情形时,被征收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明确土地性质和使用现状。因为在征收的过程中补偿标准、征收程序等是不同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在补偿数额上差距还是很大,为了避免过低补偿,弄清楚土地性质必不可少。尤其是对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依法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标准进行。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关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的内容,相信您对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遇到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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