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私自挪用公款行为,强化财务监管,维护公共资金安全与廉洁纪律。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17 15:30:01 阅读 69
现在有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属于国家的财产私下挪为他用,如果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也就是我们说的“私下挪用公款罪”。那么如果遇到私自挪用公款怎么处理?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私自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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