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罪咋算?威胁他人安全、造成心理恐惧,法律可不饶你!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9-25 17:20:30 阅读 41
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对行为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还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那么,恐吓罪的构成要件?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恐吓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规定恐吓罪这一罪名,只是在第二百九十三条中规定了,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对于恐吓的行为,要求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
二、恐吓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恐吓属于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写恐吓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被言语恐吓需要什么证据
1.受到恐吓、威胁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视频等;
2.受害者给犯罪者的转账记录等证据。受害者可以持以上证据到派出所进行报案;
3.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4.当事人陈述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
5.鉴定结论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刑事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
6.勘验笔录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恐吓罪的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本文由"官方整理"发布,不代表"知识信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cn.idcdaohang.com/law/61090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