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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取保候审可否解除?法律程序详解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力决定适用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是法定的审查起诉机关,是可以决定不起诉的,那么,拿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了取保候审可以解除吗?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拿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了取保候审可以解除吗

  可以解除取保候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拿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会怎么样

  1、彻底恢复自由。

  2、有保证金的会退还保证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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