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诉讼费能否开庭?案件审理程序与费用缴纳关系解析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12 08:30:01 阅读 7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未交诉讼费能否开庭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时,如果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法院是不受理案件的,不受理案件自然就不会开庭审理。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可以联系法官了解
一、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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