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代书遗嘱继承财产的有效条件与法律依据解析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05 15:30:01 阅读 95
人老的时候,身体都会多多少少有点毛病,有的轻一些,有点重一些;老了就会想要安排后自己的身后事,立遗嘱就是一件大事,但是当老人自身无法行动的时候,就可以叫其他来代书。那民法典中规定代书遗嘱继承财产是不是有效的呢?小编为大家解答。
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继承财产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继承财产有效,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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