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遗嘱是否可行?民法典下继承公证费用高引发的思考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11 14:30:01 阅读 29
继承人继承遗产后,继承人为了证明继承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以申请对继承行为进行公证的,而申请继承公证是需要交纳公证费的,民法典中继承公证太贵了可不可以伪造遗嘱的?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继承公证太贵了可以伪造遗嘱吗
民法典规定,伪造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伪造遗嘱是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会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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