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买家违约,依据民法典规定,卖家可要求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具体如何处理?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29 08:30:01 阅读 87
买卖二手房时,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那么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买家毁约怎样处理?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买家毁约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买方违约的,买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支付定金的,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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