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了咋整?民法典来支招,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03 12:30:01 阅读 103
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那么民法典中买卖房子违约了如何处理?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违约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当事人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交纳了定金的,适用定金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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