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公婆的?明确界定财产归属,保障合法权益,避免家庭纠纷,共创和谐未来。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公婆的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双方均有平等的处理权。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指取得财产的原因发生在婚姻期间。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取得的收益(但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如不动产涨价)。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活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的过程中要遵循这些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弱于男子,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给予补偿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6、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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