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失踪几年婚姻无效?这些知识你得懂!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15 10:30:01 阅读 85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会下落不是有,一个人如果下落不明符合一定情形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当事人失踪,申请失踪后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那么民法典中一个人失踪多少年婚姻无效?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一个人失踪几年婚姻无效
民法典规定,失踪并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所以无论失踪多少年,都不会造成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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