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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被拾得人转卖后,失主是否仍有权要求返还?法律如何规定拾得人与失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拾得他人的遗失物的,需要及时返还。如果不返还的,物的主体是享有返还请求权的。那么,如果拾得人将遗失物转卖给他人后失主还能要回吗?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拾得人将遗失物转卖给他人后失主还能要回吗

  即使拾得人已将遗失物转卖给他人,失主仍然能要回,但是应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请求受让人返还。此外要求返还时还有两种情况:

  1、拾得人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转让遗失物的,此时失主要回遗失物时,需要向受让人支付其购买时所支付的费用;失主支付完这笔费用后,可以向拾得人追偿。

  2、拾得人是通过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转让遗失物的,此时失主要回遗失物不需要向受让人支付任何费用。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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