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应如何处理:我国法律规定与道德准则的核心提炼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20 14:30:01 阅读 48
我们应该设身处地的去想象到别人把一些贵重物品不小心丢失的那种心情吧,虽然说现在的人出门身上现金可能携带的比较少,但是身份证,驾驶证,包括一些其他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一旦丢失的话是非常的麻烦的。其实也有很多三观都特别正的市民捡到这些遗失物也想要返还给当事人,但当下可能就没有想清楚在我国拾得遗失物应当怎么处理?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我国拾得遗失物应当怎么处理
1、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拾得遗失物/漂流物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漂流物,知道所有权人等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遗失物漂流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根据物在一定期限内是否有所有人,可以把物分为有主物与无主物。一般情况下,遗失物漂流物不属于无主物,而是有主物,只是由于所有人的不慎导致物与其暂时分离。遗失物漂流物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化为无主物,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是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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