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诈骗中,受害人有权要求直接责任人赔偿损失:论赔偿主体与法理依据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15 15:30:01 阅读 73
在司法实践中诈骗通常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行为,诈骗分子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往往会进行长时间的预谋,设计一些圈套让被害人上当受骗,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那么三角诈骗中向谁赔偿?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三角诈骗中向谁赔偿
在诈骗犯罪中,诈骗罪的被害人可以要求诈骗分子就遭受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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