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方法与原则分析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12 18:30:01 阅读 54
信用卡诈骗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触犯刑法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由法院审判、定罪。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怎么样的呢?现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信用卡诈骗罪管辖法院的确定
1、信用卡诈骗罪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年来,信用卡诈骗流窜作案逐年增多,受害人在甲地申领的信用卡,被犯罪嫌疑人在乙地盗取了信用卡信息,并在丙地被提现或消费。犯罪嫌疑人企图通过空间的转换逃避刑事打击。为及时有效打击此类犯罪,现就有关案件管辖问题通知如下:
对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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