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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手续复杂吗?如何避免继承纠纷?

  遗产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了一笔财富,继承人在进行继承的时候请相关部门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的活动。遗产继承公正虽然不是遗产继承必经的程序,但是为了以防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那么遗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可以办理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遗产继承公证地点

  公证当然要找公证处办,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二、遗产继承公证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遗产继承公证费用

  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按受益额的 2% 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

  而遗产继承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按标的额的多少超额递减比例收费的。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以下时,只有50元;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遗产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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