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漏罪追诉时效:如何根据核心法律原则准确计算?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9-26 11:23:42 阅读 99
连续犯所犯的罪行可能很多,有些司法机关没有及时发现,后来才发现全部罪行。对于连续犯漏罪的处理,法律上也是非常重视的,而有些人对于这类罪的追诉时效更加关心。那么大家清楚连续犯漏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吗?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连续犯漏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连续犯处断中未经处理的累积数额应当是以“追诉期限内”的未经处理的犯罪数额来认定的,这就意味着必须先作出“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的认定,然后认定犯罪数额并处刑,而不是先认定犯罪数额再通过数额的累计认定追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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