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是过失还是意外?通俗科普帮你理清法律认定标准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06 10:30:02 阅读 98
生活中,一些人难免会将生活中他人的行为误认为有违法侵害的存在,以为自己实施的是防卫行为,却造成了实际的损害。法律上有假想防卫过失和意外的说法,那么应该怎么认定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假想防卫过失和意外怎么认定
假想防卫过失和意外的认定如下:
1、假想防卫是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2、过失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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