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否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约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夫妻在离婚时会对财产进行约定,签订离婚协议,但是也存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对方不履行。那么,法院能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房产赠与协议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能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房产赠与协议吗?
房产赠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离婚协议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男女双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的规定,只有双方在真实自愿的基础上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作出符合法律原则的处情况下,才准予登记离婚。
因此经登记部门协议离婚的,会发生要求执行的问题;至于个别婚姻当事人,因急于离婚而离婚协议,致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或原协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反悔,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讼,人民法院对此诉讼,依法应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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