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流程与核心要点解析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30 09:30:01 阅读 26
由于各个主体经营资源与经营优势不同,有限合伙企业日益渐增。但随着公司经营发展,总会有难免出现各种原因致使大家各奔东西而面临解散,这时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成为首要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怎么进行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主体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不是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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