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一文讲清两者区别,赔钱到底赔啥?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15 17:30:01 阅读 42
在人身损害中所牵涉的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都是需要司法鉴定以及个人的社会价值所估算的。关于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一样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一样吗
你可以同时请求精神抚慰金与死亡赔偿金。
首先,这两项赔偿金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并列条款,属于不同性质的赔偿。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的理解与适用》指出,死亡赔偿金是死 亡导致未来收入损失的的财产损失,以家庭收入的减少为标准进行计算。而精神抚慰金则是非财产上的损害,是死亡对家庭成员精神上的损害。因此二者绝不能替代。
二、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一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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