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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详解依据工资、政策及地区标准,保障参保权益。

  失业保险,相信在工作中的朋友都肯定是会知道的,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只要满足了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金。那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确定?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根据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六条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因此,单位缴费基数,是根据单位的工资总额核定的,按照2%缴纳,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是根据本人工资核定缴费基数,按照1%缴纳。

  失业保险如何申请

  各地失业保险的申领流程不太一样,具体请以当地最新政策法规规定为准。

  以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作流程为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待遇审核流程为: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按月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制定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按月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划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个人账户;

  (2)一次性支付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一次性申领手续;

  (3)住院医疗补助金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4)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5)医疗保险费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向市失业保险处提出书面申请;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管理处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凭缴费证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6)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处据实核定。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确定的全部内容。希望小编找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随时欢迎来咨询的相关顾问进行帮忙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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