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想轻伤致残,怎料竟致人死亡?结果加重犯的致命边界,你敢触碰吗?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能够听到结果加重犯这个概念。结果加重犯这个概念让人捉摸不透。究竟什么是结果加重犯呢?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法定的加重结果,比如故意伤害他人致使他人死亡的犯罪。那么,结果加重犯的分类有哪些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用。
结果加重犯是什么
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如,中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对于结果加重犯的理解,刑法理论中有广义说和狭义说。广义说认为,因一个基本的犯罪行为,故意或过失地造成了加重结果时,只要刑法有加重其法定刑的特别规定,就可以视为结果加重犯。按照此说,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既可以出自故意,也可以出自过失。狭义说认为:因基本的故意行为而发生了超过其故意的加重结果时,刑法规定了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按照此说,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有三个条件:(1)行为人对基本犯罪有故意,但对加重结果无故意。(2)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可能预见。大多数学者赞成狭义说。
结果加重犯的分类有哪些
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在国外,结果加重犯一般成立独立的罪名。根据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即结果加重犯不成立独立的罪名,具体包含如下情况:
1. 劫持航空器(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
2. 故意伤害(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
3. 强奸(故意或者过失)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或者(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
4. 非法拘禁(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5. 拐卖妇女、儿童(故意或者过失)致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重伤或者(过失)致使其死亡
6.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过失)致人死亡,虐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的
7. 抢劫(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8. 非法行医(过失)致使就诊人死亡
9. 抢夺(过失)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致使被害人自杀的,成立抢夺罪,属于“情节严重”;抢夺(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成立抢夺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以上情形,不再认定为抢夺罪与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以上就是小编对该问题的解答,简而言之,结果加重犯就是一个犯罪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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