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起诉离婚进入普通程序,夫妻关系彻底破裂,法院依法审理财产与抚养权争议。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20 16:30:01 阅读 61
起诉离婚,只有在法院认定夫妻双方均已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才会判决离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第三次起诉离婚普通程序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第三次起诉离婚普通程序
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普通程序:
1.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3.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4.调解;
5.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
二、第三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第三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的,到庭的一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积极证明其主张,人民法院根据提供的证据,依法认定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判决,且可以缺席判决。
三、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第三次起诉离婚,若法院经审理确认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调解的,会判离。相反,认为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的,不会判离。法院判离婚并不是说起诉离婚的次数多就会判决离婚的,而是需要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第三次起诉离婚普通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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