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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违法!警方依法处罚,最高可拘留15日并罚款,别拿法律当儿戏。

  卖淫嫖娼,是一个共同存在的行为,也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但是却不得不提,毕竟少见不代表不存在。那么卖淫嫖娼处罚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或许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下面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卖淫嫖娼的处罚标准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二、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

  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卖淫嫖娼并不是仅仅是违反道德的一种行为,还破坏家庭和睦并且有损害身体健康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它是违法的行为,小编这边建议大家做一个良好的公民,共创美好和谐的社会,如果有违法现象建议及时报警。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解答内容。通过阅读以后,大家应该对所遇到的问题更加清楚了。如果您还有什么别的疑问欢迎登录我们的网站进行详细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到您!感谢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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