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真的公平吗?当被告未到庭,你的权益如何保障?了解适用条件与法律痛点!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9-02 15:30:01 阅读 57
缺席判决是对席判决相对的一种法律术语,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要作出缺席判决的话,是需要在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那么,大家清楚缺席判决怎么适用吗?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缺席判决的适用: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判决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有以下集中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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