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情形下嫌疑人释放时间解析
作者: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2026-08-05 11:30:01 阅读 53
检察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如果案件存在嫌疑,犯罪证据不足,犯罪事实不清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么,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嫌疑人什么时候释放?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嫌疑人什么时候释放
检察院存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应该立即通知看守所释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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